我是岳阳市平江县虹桥镇九眼村11组65号村民魏珍仲,父母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母亲患有二十多年糖尿病及各种并发症,被全村评为精准扶贫户及无房户,到今年上半年仍然住的是土坯房,今年村干部说无房户房屋改建政府有一万到两万不等的补助,确实别人已经拿到钱了,千真万确,我家也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和向银行贷款十几万的情况下把房子改建了,银行贷款可以查的,期间村干部一直是说别人补助多少我家也是多少,等到这个月房子建好了,村上又来人了说我家没有,为什么不是无房户,不是精准扶贫对象的有,我家却没有,求彻查虹桥,谢谢!
超标建房!危房改造补助只针对于按标准要求建设的贫困户,花费十几万建房已不是解决无房问题,严重超标!政府对此类对象不须补助!
魏珍仲先生: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情况展开深入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扶贫相关政策,村组织通过本人申请、镇村核查、民主评议、公示一系列合理程序,将您评为精准扶贫对象。
(一)魏珍仲户房屋建设情况。原有住房为土坯房,其新建房于2017年4月份始建,2017年12月竣工,新建房屋占地面积约160㎡,因属于二层楼房,整栋住房面积约300㎡。房屋门面采用罗马柱建筑,建筑构造较为豪华。
(二)安居保障工程相关政策。2017年9月,出台的《平江县脱贫攻坚安居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平办发[2017]27号)中对1-6人及以上户共4种户型及补助标准进行明确,并规定:“正屋面积100㎡、占地面积100㎡,为一层建筑,且三年内不再加高的,每户补贴2万元”、“正屋面积100㎡、占地面积100㎡,为二层建筑,且三年内不再加高的,每户补贴1万元”、“凡需要建房但不同意按规定户型进行单户改造的,按正屋面积100㎡、占地面积100㎡,不超过二层的标准执行”。为杜绝贫困户因超面积建房而加深贫困程度,我县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严格控制,并在方案中明确指出“杜绝建档立卡贫困户因超面积建房而形成新的债务”、“严格按照架设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建筑面积”。《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平农危办[2017]9号)对以上政策再次进行了明确。
(三)政策宣传及落实情况。我镇九龙新村在我县安居保障工程相关方案出台之前,向您宣传危房改造可享受政策属实。2017年12月2日,我镇镇村干部对魏珍仲新建住房进行现场验收,认为该房屋建筑结构较为豪华,不符合“严格按照架设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建筑面积”的规定,决定不予补助支持。
鉴于以上特殊情况,针对您反映扶贫政策落实的问题,在2017年有一定政策障碍,因信访人情况比较特殊,虹桥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多次向县扶贫办汇报该情况,县扶贫办同意追加危房改造补助款,金额为1万元,但必须在2018年度重新根据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等一系列程序才予以落实。
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8-02-04 12: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