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下午5点42分,夷苑路与戈巷街三岔路口,由东往西,一辆广本suv车牌号为苏e3215m无视交通信号灯,本身天气就下雨,黑沉沉的,路况不清晰,公然闯红灯,极其危险。路口有监控,请交警部门依法行政,对此行为做出处理。为什么会有事故,就是这种不文明的司机酿成的!!!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举报人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市民可持以上三种材料,至苏州市公安局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举报,由接到举报的交警大队向市民出具《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受理回执单》,同时全面、及时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核查后,该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属实,即按照法定程序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辖区交警部门已根据网友提供车号,联系车主进行安全教育。
2018-12-10 18: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