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吴江的企业对于五险一金缴纳参差不齐,五险是法律强制缴纳的,但公积金是否也有强制性,或者说苏州或吴江区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对公积金缴纳作一个要求,让所有在职人员都享受这种国家明确规定的福利。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zwb97016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规定为您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您可以向单位提出缴存要求,也可向我中心反映。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反映,以便我们妥善处理。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吴江公积金中心确认,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单位应按《办法》规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您认为单位侵犯您的缴存权益,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分中心缴存科反映情况,我们会妥善处理您的述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您可致电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缴存科咨询,联系电话:0512-63411848。谢谢您的关注!
五险的确是国家强制性的,至于公积金本就是看单位的,不做强制性要求,即便是苏州园区,公积金也不是每家都交的!
2019-1-4 1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