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近期因行内印章调整,原有印章全部电子化。在此咨询确认下:对于苏州(含吴江、张家港、昆山、常熟、太仓)所属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时银行需要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分期合同、抵押合同、结清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各类文件上统一加盖附件所示业务合同专用电子印章(不再加盖原有公章、合同章),车管部门能否办理相关抵、解押手续?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上需加盖单位公章,不能使用电子印章。如有疑问请致电96122咨询。
2018-10-10 10: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