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征集:8月31日周五上午10点,市住建局上线直播。
苏州广播fm91.1《政风行风热线》本周上线: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播出时间:2018年8月31日(周五)上午10点
本周将迎来上线直播单位——苏州市住建局,我们将认真听取百姓心声,对城市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燃气供应、物业管理等有关老百姓安居方面的各类问题,通过热线向我们反映,向上线嘉宾提出建议和意见。现面向全市征集相关诉求,请各位听友积极参与,并将您的联系方式留下,我们将在直播现场对您的问题进行核实回复。政风行风热线搭建沟通桥梁,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难题,随时欢迎您来电反映、咨询,《政风行风热线》69150911时刻为您开通。
并请您给苏州市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行风评议,满分100分;并请参加《看苏州》《名城苏州》《无线苏州》群众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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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所在社区在工作大厅设置“331”专项整治接待处并有居民意见本,欢迎群众的监督。在8月15开始社区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社区工作人员、新城局办、物业与特勤每天晚上7:30-9:30对车库情况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车库出租现象立即登记并劝其搬离,逾期未搬相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对其断水断电;对车库经营现象一经发现立刻上报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封,社区也鼓励居民都参与到车库环境监督中来,主动举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隐蔽车库出租现象。下一步物业会增设道闸和摄像头,对进出车辆进行统一管理。至此“331”专项整治工作还在继续,社区将发挥网格化工作的作用,针对1.车库住人、经营的进行查漏补缺2.社区督促物业严把门禁关,杜绝回潮。3.对拒不整改的车库住人、经营情况坚决采取断电措施。4.社区将把“331”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常态工作长效管理。关于老年人居住车库的情况:“子女们是统一口径,说老人身体不好爬不动楼,只能住车库;大部分老人还主动配合子女,坚持要住车库。”为此,社区召开了居民大会,综合居民们的意见,制定了一个初步方案:以不用明火、本地户籍、年满60周岁,子女在小区有房屋可照顾等为前提,对住车库的老年人作了登记,并组织社工、保安在白天晚上加强巡查。“需要说明的是,这么做并不是鼓励老年人住车库。我们也呼吁大家,多为老年人的健康着想,多为小区的环境考虑,而不要只看中眼前的一点小利。毕竟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是再多的钱也换不来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对于在电梯间及架空层乱停电动车的问题,一方面已安排巡逻人员进行24小时巡逻,确保进出通道畅通,另一方面,已在小区3幢的架空层进行试点管理,通过增设充电桩、增加设备等办法,引导住户规范停放,并将根据试点效果进行推广管理。对于楼道内杂物堆放问题,小区管理单位已进行了多次宣传及整治,在8月中旬联合了社区、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行动,本次行动效果已初见成效。今后,还将通过定期巡查、增设监控设备、加大整治力度等方法,进一步加强对该小区的管理。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长期以来,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或者虽有业主委员会但不能得到业主的普遍认可,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少数业委会人员构成复杂,存在自律性差、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较多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履职行为,加强业委会监管,我局草拟了《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意见》为201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历经4次向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9月份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经过多次审议后于2017年6月出台实施,同时作为人大一号议案办理的配套文件。《意见》中对优化业委会人员配置和成员资格否决也做了详细的规定,现《意见》试行期已满一年,正式文件正在修改过程中,目前仍按《意见》执行。我局认为,各居住物业小区相继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与业委会,在推行业主的民主自治管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但对于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业委会委员须由街道社区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热心公益事业、责任性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和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参加。鉴于你投诉反映的情况不详细,建议你如实向我局反映具体情况,便于我局调查核实并协助你与花桥物业管理办公室及当地街道社区继续沟通。最后,感谢你对昆山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联系人:赵维纲、游惺浩联系电话:36871825、36871826。
问题:自己买的住宅,为什么配套的停车位是开发商的?
到底是依法行政还是依指示文件行政?基层官员乱作为,不懂法,什么时候可以管管?
近日,昆山市住建局,昆山市花桥镇社会事业局物业科,昆山市花桥镇街道办,昆山市花桥镇信访办等部门根据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17]103号)(以下简称103号文),以部分业主曾经因不满物业服务,晚交物业费为由,认定部分业主不符合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资格。
1、该103号文,发布时间是2017年6月7日,试行一年,没有明确试行结束后自动延期的条文,为何有关部门以言代法,说有效就有效?
2、该103号文,没有经过人大审议,按《立法法》,能否作为一个强制性执行的法规?不是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而且没有经过上级或全国人大备案的,显然不能作为法规处理,也就没有强制效力。
2、按《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省府令100号),这种意见(103号文)只能算行政指导,按,100号令,行政指导具有自愿选择原则,行政机关不得变相强迫公民接受。但在基层却拿着鸡毛当令箭,强行划定条条框框,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3、该103号文,第五条,认为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不得有拖欠物业费行为,这里拖欠行为,以上提到的各部门认为,只要晚交过一点时间都认为是拖欠,哪怕后面补交,都认定为拖欠,一旦做出这种认定,不能进入筹备组,法律依据何在?
4、按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地方政府制定规章,不能超越上位法,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没有法律授予基层单位,审核筹备组成员的权力,没有法律禁止没有缴纳或者迟缴纳物业费进入筹备组,103号文显然违反了国务院条例。
5、李克强总理说,对政府法务授权不可为,对百姓法无禁止皆可为。
6、请有关部门重视。
问题:杜绝前期物业为开发商掩盖隐患
前期物业或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或是由其聘用,他们是利益共同体。开发商在交付的房产中存在的隐患和偷工减料,或掩盖或拖延,待到保修期一过,前期物业大多立马走人,其中猫腻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期间,业主委员会很少有成立的,缺乏监督,所以任由前期物业作为和不作为。
有人会说:房产开发终身负责。10年20年后你能保证开发公司还存在?开发商法人还在国内?
这样的情况,市区的虹桥世家就是一例:地下车库365天*24小时流水不断,水从哪里来的?毗邻的房子有否安全隐患?找谁去?房产开发公司注销了,老板移民国外了。问题早就出现,被前期物业掩盖掉了。如果有问题倒霉的是业主。
园区中海地产新开发的项目上东区,对外宣称若无政府介入,一定是要全款购买,贷款的买不到。请问:有多少刚需能拿出600万+的现金,难道现如今,买房都不能贷款了吗?
非苏州户籍人士,在相城区黄埭镇金龙村二组买乡下老房子。为什么可以获得政府造房批复,并获得同本村村民一样的拆迁补偿?是否存在某种利益关系?黄埭这种老宅多的是,本案具有示范效应,人人效仿那还了得。
相城区乐澄花园此地块(苏地2009-b-64号),2009年就出售了。
此楼盘(苏房预相城〔2015〕258号),2015年就预售。购房合同原定2017年10月交房,至今还未交房。
难道开发商就可以先买块地,然后坐等升值吗,就没有相关部门监管吗。
老新村加装电梯目前进展如何了?
问题:商品房空调外机专用处,被业主打通墙壁与阳台相连,且用铝合金和防盗窗围起来,碰到上面一层,用来晾晒衣物、放空调外机和杂物,请问此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密切关注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
问题:苏州万科碧桂园复式拿房时发现开发商虚假欺骗业主,主卧采用预制板充当钢筋混凝土,存在严重安全、隔音、震动、漏水问题
新天地家园。大批量车库变仓库,变相来改变用途。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呢?
苏州吴中区常青藤花园,因物业电梯机房的空调水随意下漏,导致顶层住户家里被泡烂,多次联系物业未果,迟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请问业主应如何维权?物管科是否可以介入?
联系电话:1860510****
苏州市现在多家楼盘已经符合开盘预售条件,开发商捂盘不去领取预售证,这样的情况是否有相应的措施,一些楼盘,外地人无购房资格的,投资买房,与售楼处进行全款购买,私下签订协议,待其下代挂公司社保满一年进行备案,住建部门,工商部门是否进行调查并查处!有的楼盘,强制要求一个月货款下来,才能允许进行购房,此等行为是否损坏消费者!
投诉吴江绿地江南华府(璀璨四季花园),吴江绿杰置业,欺诈隐瞒销售,误导购买判断:1,销售广告宣传人车分流,实际洋房两排之间存在135个地面车位。2,中间四幢叠加洋房出现外挂钢梯,销售时未在不利因素指出,甚至提供取消室外钢梯的假图纸来欺诈顾客,如今交房出现钢梯,业主傻眼,开发商无耻说合法合规!
质量问题:1、交房后地下车库还是存在渗水,漏水情况,业主反映激烈,采取烘干解决。2,交房后地面出现断裂,投诉后才反馈回填土回填未填好,再改善。3,钢梯质量问题,有安全隐患,钢梯全部是靠焊接的,焊接部位粗糙,有点地方还可以晃动,这个既然是逃生通道,为何质量如此粗糙!再请住建领导帮忙审核确认钢梯的用途。4,叠加业主的电梯井漏水积水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经发现,只要下雨过后,由于电梯口通道过窄,两边都无任何遮掩物,雨水就会渗漏进电梯,电梯经常会有积水,是否容易造成安全隐患。5,对于新房已经发现房顶有渗漏的,开发商虽然安排维修了,但短期内也无法发现是否完全维修好,这个维修保修期是否要做延长?
现在维权很困难,开发商一副合法合规的样子,让我们一群蒙在鼓里的业主维权无门,希望领导们能帮忙一起解决!谢谢!
从2014年开始一直在反应这个双银国际金融城烂尾加囤地的事情,每年都同样的回复,标准答案一样,一直说三期商业在规划审批。就不说06年拿地到现在了,就14年开始说三期审批规划到现在又四年过去了,四年,本科都读完了,规划审批还没影。
高大上的金融中心,变成城乡结合部。明明这里应该是个集各大银行,各大证券,金融公司,各种国际连锁品牌,大型商业一体的高级区域,硬生生变成如今这样惨不忍睹。并且老百姓已经放弃幻想,只求政府督促剩余的三期能好好给我们弄个稍微大一点的,像样的,商业生活配套。就这也是几年都规划,几年都还没审批完。这么多年孩子都可以生好几个了,开发商不作为政府完全不管吗?囤了十几年的地了。这种情况老百姓不禁言揣测是否有官商勾结的利害关系在里面,假如苏州政府也管不了,也请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去找谁管这个事?
国家土地资源不是这么浪费的,应该是物尽其用服务于社会的。
市住建局的领导,您好:
借此机会反应下公租房目前出现的两个大问题,
福运公寓有好几幢楼房入户电梯间以及架空层乱停乱放电动车,使得本来宽敞的进出通道显得十分拥挤安全隐患重重。现在该小区已住满呈饱和状态,人流量对于空间的保留&开放势在必行。
另外,至今仍有部分住户在自家门口以及安全出口内堆放生活用品、建筑废料、垃圾塑料袋等杂物,这些物品需要大力度彻底清理,其中有些材料是极易引燃的。违规占用公共区域的同时也威胁到了人身安全。
希望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能协助物业整治起来!
有次在徐州出差,徐州的云龙湖设置了一个长两公里的沿湖游泳带供市民游泳,很是羡慕,反思苏州号称水城,到处都是湖,却未见此类民生工程,可否有条件设置这样的民生工程在宜居的苏州,民之幸
问题①新天地家园北区。批量车库变仓库,变相来改变用途,请问如何处理?
1.堆放的易燃面积比住人堆放的面积更大,隐患更大。
2.并致使车位不进车库,如果都这么干,车位再多也不够用。
3.门禁的意义在哪里。只要租赁一个车库,就可享受业主一样的权利,随意出入小区。人员复杂。
问题②,对于新天地家园北区60岁以上车库可住老人是否有明文规定?如,此小区村民,老年人居多,老人及其子女名下拆迁后安排了多套房。有房,也有能力换房,还住车库是否合理呢?
若老年人走后,下一代又够格满60周岁,那岂不是世代村民可以住车库了吗?车库猴年马月才可放车呢?对于有车库却跟风住老人,又要在小区安置车位的,是否可以公平的讲,也对业主公平点,车位和车库你只能二选一,保障其他业主的利益呢?
问题③,现在有些外来人员喜欢钻空子,租赁小区出租房,设置为如“理发店”,以其他“店”的方式,隐蔽的做生意,或租赁在小区,就是为了在小区门口摆摊子。做生意,特别我们市区,致使小区环境脏乱差。
对于此种做法。可否加大力度,出台一些比较明文的规定呢。
以上的问题。感谢倾听。希望有更有力度的整治方案。
吴江华邦商务广场楼盘,存在虚假宣传,销售人员诱导他人购房,介绍楼盘十年包租,前三年租金抵扣房款,后七年包租,收益率每年8%,而实际租金收益根本没有保障,销售合同就收益率等重要条款均不标明,也不提供房子的真实售价,前三年抵扣的房款无从知晓是否抵扣,在未告知重要事项前就诱导他人交付定金,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查处此事!
2018-8-27 09: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