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询,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18号的中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其上的建筑物理应不能分割出售,目前也仅有一个大产证。但中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将该产业园内20几栋小独栋物业分别卖给20几家不同的业主,并承诺业主在2年内办下来产证,目前时间早已过去,但实际并未能办下来产证。
在此请问:
1、工业用地上的厂房能否被分割出售,并为各个业主分别办理小证?
2、中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将其工业厂房分割出售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3、小业主如何维权?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向国土环保局转达,待有回复后予以反馈,感谢你的关注。
2019-1-15 16: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