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南采莲巷8号小区。今天一早,几个自称金狮社区的工作人员未经业主同意,至我住房子走道内贴满宣传语。掀掉时油漆脱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要求恢复我楼道墙面一切损失由街道承担。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社区已上门和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在征询了反映人的意见和建议后,社区已按照反映人的要求进行了楼道墙面的恢复。
2018-8-27 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