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国家税务局:公司股东发现公司法人代表有违法行为?公司向税务机关五年零审报!实际年年在经营、有收入。请问公司股东用什么方法向有关部门打印证据?以便“实名、实事”举报。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lfq森林”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地税局、国税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93号),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对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进行的查询应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具体包括:(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办案查询;(二)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三)抵押权人、质权人请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的查询。《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第九条 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书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三)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根据上述规定,您作为公司股东,在无法人代表授权的情况下,不能直接查询打印公司涉税信息。您如确定掌握了公司涉税违法事实,可直接向地税局举报,您也可向常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举报,联系地址:常熟市枫林路20号,联系电话:0512-52899171。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2 07: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