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韵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六月和苏州相城区新亚电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外包合同,新亚公司委托我们招聘工人,并签订了劳务外包合同,合同约定工人有社会保险,我们只是代发工资,但新亚电通有限公司和别的企业不一样的是,他的工资是每个月25号发,我们在代发工资时发现,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多次沟通的结果是,他们这些年普通员工都是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这个已经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法了劳动法,我们现在要求解除劳务外包合同,企业不愿意解除,我们明确表示,合同是不违法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才是有效合同,新亚电通公司做法是不对的,合同方面我会起诉新亚电通有限公司,但是新亚公司这些年明目张胆的违反劳动法不缴纳社会保险是严重问题,请相城区劳动部门彻查此事,并且要求新亚电通足额缴纳全体员工的社会保险,并给予该公司处罚,该公司一千多员工,这些年都不缴纳社会保险,数额巨大,我将严重关注此事的处理结果,向省一级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来信人反映的情况,区劳动监察大队已经介入调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耐心等待。经调查,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按规定处理。
相城区人社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2017-8-6 09: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