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姑苏区仲雅苑小区业主,入住3年了,一直按时缴纳车位费和物业管理费,今年车位租金到期了,去物业缴纳车位租金,物业告知今年要涨价,前三年我都是按照1000元一年缴纳的租金,今年要1440元,我要求出示物价局批文,不能提供!!!!
而且我们小区很多邻居2015年11月还租到了1000元一年的车位,人家11月租的车位也是2016年停的,凭什么我12月租就的就要1440元,如果涨价也至少要告知业主。不然有失公平!
据我了解,安置房的地面车位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定价权肯定不在物业,如果你以前一直收1000元,那现在要收1440元,至少要有个公示和通知义务吧,如果知道要涨价,我11月也可以来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我物业费都是提前交的。
另外,现在物业随意地面划车位,是否需要办理一定手续。请相关部门回答。
而且没有租车位业主用涂胶水的方式野蛮对待是否有执法依据?我们都是平江新城原来的居民,很多以前的同乡住在其他各个小区,没见有如此野蛮的物业,如果没有执法依据并且政府不管的话,我们可能要以暴制暴了!!
请相关部门给个说法!!!!!!!!!!!!联系电话:13862594551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属于业主共同共有性质的露天车位,基准价是125(元/车位·月),最高可上浮20%。所在社区已将您反映的情况告知物业,物业回复:1、关于停车收费,是按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苏州市前期物业委托合同”及苏州市政府苏府“2006”83号文件。在2010年6月22日,物业公司提出申报,经原平江区物价局核实(核实编号为:020741)的标准核准收费。2、原标准为120元/月/个。因考虑到业主入住率等实际情况,物业实际给予业主的是优惠价格,但随着物业公司每年的成本上涨,所以物业公司将恢复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再实行优惠。3、关于地面划车位,在满足消防要求的情况下,在小区道路上划分一些车位来解决停车难问题。4、关于无序乱停车而影响正常通行的车辆,物业是在车辆上张贴温馨提示来告知业主规范停车。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16-1-13 09: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