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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翻建的房屋场地通道成了这样政府哪个部门可以管理

2024-2-27 10:50:0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常熟市常福街道翻身村(2-11)双墙门36号今年根据政策翻建了新房,村委对我房屋前方的公用通道乱作为,导致现在如图所示,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来合理处理,给我们这种奉公守法的底层农民有个交代。。。。。。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丰收才能翻身”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了解,该处地面实际为两户住户李某某与唐某某的土地纠纷。88年前面一户唐某某在翻建楼房时向南移了3米,后面一户李某某想把移动后空出的3米通道换下来,村委也派人协调相商换地事宜,唐某某也愿意换给李某某,但李某某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换下,所以该处地面现在仍归唐某某使用。感谢您的关注。
从另一侧也拍张照片看看
“丰收才能翻身”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处地面实际为两户住户李某某与唐某某的土地纠纷。88年前面一户唐某某在翻建楼房时向南移了3米,后面一户李某某想把移动后空出的3米通道换下来,村委也派人协调相商换地事宜,唐某某也愿意换给李某某,但李某某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换下,所以该处地面现在仍归唐某某使用。 感谢您的关注。
这个回复使我很失望,通道是集体的土地,不属于任何个人,如果要说80年代的事实,我们可是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前面房屋只有向前移动了1米,村委会不顾事实依据,说出这个说法,你们上级领导只要稍微深入现场调查一下,可以说漏洞百出,只是用村委的说法来回复我,这样怎么可以解决问题,我是需要房前屋后大家都道路通畅,环境美观,{:dizzy:}{:dizzy:}
看明白了,楼主的照片上也体现出来了,前面家的旁边的附房确实落后大屋有3米左右。楼主和前面家一直有纠纷,人家故意不收拾

2017-12-20 14: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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