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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的不公平执法

2024-2-27 4:38: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今天(2018年10月15日下午4点55分左右)本人向常熟12345投诉交警的不公平执法,但是这个接线员非但不愿把投诉一事向相关部门反应,而是态度恶劣地跟我争吵,我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只能向寒山闻钟投诉。
2018年10月15日上午8点05分左右,我按照绿灯左转的指示,在青墩塘加油站附近的十字路口由西(非机动车道)左转进入泰山路(非机动车道口),被一辆行驶由东往北右转进入泰山路的黑色suv车顶撞了一下车屁股,顿时人车倒地,车上的东西散落一地,其间车上的驾驶员坐在车里一直没下车,就在这时来了一位带眼镜,微胖,矮个子的值勤交警,非但不及时处理问题,反而对遵守交规的我进行数落,可气的是驾驶员座在车里无动于衷,警察还帮腔。所以我恳请相关执法部门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一是身为常熟市文明城市的交警他这样处理交通事故公平吗?如果按这个交警的说法,既使驾驶员违规撞人,那也是受害人自认倒霉。二是那个追尾的驾驶员该不该付全责。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跌倒的人”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10月15日早高峰,辖区交警中队民警在青墩塘路琴湖路口执勤,当时民警正在青墩塘路泰山路口对电瓶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纠违。8点左右,您驾驶电瓶车从青墩塘路左转进入泰山路,汽车从青墩塘路右转进入泰山路,双方在转弯进入泰山路口时发生事故,交警中队执勤民警看到后过去询问电动车驾驶员,根据执法仪录像民警并未对驾驶员进行指责或说是电动车驾驶员的责任,只是进行了询问,您误解认为民警指责其不对,与民警发生争执。后民警告知其发生事故可以报警,交警中队会来认定双方责任,但是后双方自行离开。民警现场并未认定责任,也未进行处罚,不存在执法不公。谢谢。
右转进入路口的车辆该让行啊,但要有证据啊
你确定人家是交警不是保安?
楼上,高清监控摄像头可以上场了,别跟我说没开啊。
左转的机动车都抢行,更别提右转让行其他车辆了。
你应该走直线,非机动车不能随机动车左转吧,虽然现在没人管,但不对。
那里左转是箭头灯还是圆形灯?
围观暂不表态。如果楼主说的都是真的,那这个交警或者辅警也太脑残了一点,但我不相信苏州有这种情况。要说交警态度不好有时候确实是,但智商么我觉得都在线的
就是呀,应该走直线,电瓶车是非机动车啊,虽然交警可能说法欠妥,但是楼主你也确实没有行驶正确,你完全可以当场报警得,不要出事情就只会怪别人做错的地方,自己不对的地方怎么完全不说的
双方都有责任,非机动车违规左转,那灯是机动车左转的标志,机动车右转未充分观察路口情况,非机动车责任大一些
说错了,更正一下,查了网上,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①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②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③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即大转弯)。通过路中间应该是可以的,机动车责任大些
“跌倒的人”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0月15日早高峰,辖区交警中队民警在青墩塘路琴湖路口执勤,当时民警正在青墩塘路泰山路口对电瓶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纠违。8点左右,您驾驶电瓶车从青墩塘路左转进入泰山路,汽车从青墩塘路右转进入泰山路,双方在转弯进入泰山路口时发生事故,交警中队执勤民警看到后过去询问电动车驾驶员,根据执法仪录像民警并未对驾驶员进行指责或说是电动车驾驶员的责任,只是进行了询问,您误解认为民警指责其不对,与民警发生争执。后民警告知其发生事故可以报警,交警中队会来认定双方责任,但是后双方自行离开。民警现场并未认定责任,也未进行处罚,不存在执法不公。 谢谢。
当时没有报警,因为就是那个带眼镜的交警正好在泰山路非机动车道口堵塞交通处罚逆向行驶的电瓶车,如果不堵塞交通我也不会被撞,如果我知道交警还分处罚交警和处理交通事故交警,那我肯定会选择报警,那个交警一会说我违规,一会说他没说我违规,按他后来说法我就是不违规,那他当时为什么说我是违规呢?你们这是明显官官相护

2018-10-15 2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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