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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代万国墅小区架空层的规划

2024-2-27 2:36:4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近阶段,大家可能看到不少有关当代万国墅相关信息,今天在这里我还是请政府相关部门能否就当代万国墅有关架公层权属问题给予明确答复:上次看到相城区国土局回复,《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架空层属于业主所有。当代万国墅在报规划审批后所确定的架空层是否也规定如此?或其他明确:如目前业主与当代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将未计入买受人所购房屋面积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空间,包括架空等的所有权、经营收益权均为出卖人,也就是开发商享有,其并有出租、出售、附赠、自用等权益。若规划批复开发商有上述相关权益,在此多问一句,开发商或业主是否有权对架空层进行分割、砌墙、围占等?若这些也可以,是否这些行为违反相关制度?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规划确定的架空层属于业主共有。相城区国土分局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对于业主共有的公共部位,开发商和业主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进行分割、砌墙、围占等。相城区住建局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这个问题问的多余了,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归开发商,它早就封上了

2018-11-6 13: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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