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下新区小孩上小学地段生认定。我的情况是:第一:我自己有房产但是不在我小孩想要读的小学那里。第二:我父母的房产在我小孩想要读的小学那里。第三:我们都是苏州市本地居民。根据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第一条: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人护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我的父母应该算作是我孩子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吧?能否按照我父母的房产认定我孩子可以算这个学校的地段生呢?如果不行的化应该怎么处理呢? 感觉!!!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7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相关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故一般情况下,应以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
如有疑问可拨打68751672进行咨询。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高新区教育局】
2017-9-6 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