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周六 小雨 下午去万达买点东西,就停车到如下百度实景地图所示的道路凹进去的地方(具体停在如实景地图图中与白色车 平行的黑色路面上),从停车到赶回来总计不超过25分钟,看到白色违停罚单的时间竟然在我停车后10分钟就贴上了,此路段没有禁停标志,也不阻碍任何人的和车辆的通行。
百度地图实景:map.baidu.com/#panoid=09002900121705171205212687h&panotype=street&heading=124.26&pitch=-20&l=21&tn=b_normal_map&sc=0&newmap=1&shareurl=1&pid=09002900121705171205212687h
还有在我停车时 左右2侧都停有车,而且车上有人,在我离开时,这2辆车还在。同时我也观察了这块停的其他无人车辆(在我停车时已经看到了),并没有贴罚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诉求人将机动车停放在此处,已经构成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行为。该道路有禁止停车标志。执勤符合法律规定。在论坛上交管部门已多次重申机动车驾驶员停放车辆时应停放在合法的停车泊位内,不得因为个人的利益而侵害其他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规范停车,警民协力,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道路交通环境。驾驶室有人的,根据规定不贴罚单,但可对其进行劝离,拒绝驶离的可由民警进行现场处罚。至于诉求人反映的“这块停的其他无人车辆(在我停车时已经看到了),并没有贴罚单”的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据,我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
只要没划车位都是违停,没办法,这东西就看运气吧,开车的这种罚单每年都要吃几张的
现在在景德路儿童医院门口违章停车的估计也是这样想的
不正好你运气不巧被区巡查员拍到了,由于违停工单处置只有2小时所以你就被贴单了。
我认为处罚违停的目的是避免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或人员的安全通行。
但是现在执法者已经将此根本的宗旨变为了只要不是停车位就是违停,你认为合理吗?
你错了景德路那里车流多路窄我不会停车在那里
特将违停告知单上的法律依据摘录出来:
1,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43条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临时停车,人不能离开车子
我只是想知道我违反了上述哪一条
第五条?????
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43条第四十三条粘错了
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停车或者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
(二)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三)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
在夜间无路灯照明或者遇风、雪、雨、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临时停车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
公共汽车应当靠边、按序、单排进出站台,不得在站外上下客。
我停到这个凹形区域我如何妨碍到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呢?你们最好在这个凹形地方设置禁止停车标志,避免以后其他驾驶员入坑。
对于你的解释我不发表评论
2018-7-8 16: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