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盛泽漾滨春天7幢1901住户建法建设的问题,盛泽综合执法局随意定性,纵容包庇。如此拆墙扩增阳台的行为,严重侵犯他人权益,影响恶劣,为众人所耻,综合执法局盛泽中队居然美其名曰是为安全考虑,推诿包庇之嫌不轻。不属违建,依据的是哪条法规条文?请明确呈现。违法建设的范畴有哪些,请也再去核实。本来封闭式的墙壁,倒是不安全了?拆了墙再加个铝合金防盗窗就安全了?若19楼为安全考虑,2楼掉下去就安全了?如此是不是鼓舞大家都去拆墙,都去扩增面积?请尊敬的领导们,设身处地想一想,如若你家唯一的窗口面对的是这样一个乱堆杂物的笼子,且就在窗口一米之外,请想一想你的感受。没有谁的权益应该被无端侵犯。漾滨春天8幢曾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也要求拆除掉了。难道执法部门是看菜吃饭、看人办事的?难道是背后有什么猫腻?如此助纣为虐、颠倒是非的言论,严重破坏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若建法搭建属为安全行为,到时可以大肆宣传鼓励效仿了,难保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核实情况,给出公正合理的解释。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1、经盛泽综合执法局队员现场查看,市民所反映地方为邻居原有空调外机位,因处于高层19楼,当事人出于安全考虑加装了铝合金栅栏,不属于违法建设。2、经社区确认,1901与1902业主已在城管、物业协调下于6月4日签订过调解协议,社区已于8月28日下午联系1901业主,业主表示已拆除部分防盗窗了,1902业主目前正在装修,等1902业主入住后立即拆除防盗窗履行全部协议。社区、物业也已多次调解,如1901业主继续拒不履行,1902业主可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谢谢您的关注!
里面有潜规则
2018-8-23 2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