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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弘阳房地产)及其物业公司恶意侵犯业主权利

2024-2-24 13:42:3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风华上品花园二期近日交房,拿房之后去华衍水务和电网公司开通水电后,返回小区时,物业却不让进门了,先问有没有买车位,答无,说不许进。后经详细了解,车位在风华上品花园一期交房时就卖光了,那时二期还远未交房,在一二期交房时,将一张“业主征询意见表”混入众多交房材料中,未向业主做任何利害陈述,诱导众多拿房业主匆匆签署同意意见,不启用地面车位。在此举报新城控股弘阳房地产公司及其物业,侵犯业主权利,误导业主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恶意不启动地面公共车位,垄断地下车位牟利。请住建局调查其是否遵守了(苏住建规2017-7号)文件,责令其重新就地面车位重新统一征求业主意见,向业主详细陈述利害关系,启用地面车位。核查其停车费收取是否遵守了“苏州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附:弘扬地产及其物业公司在二期交房前发布的车位出租公告)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住建局确认,风华上品一期705户,二期772户,一期预售证是2016年12月1日前,二期预售证是在2017年6月15日前。开发企业表示一户只售一车位,市民反映的一期卖光全部车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关于车辆管理办法征求业主意见,在地下可租车位充实的情况下,是否暂缓启用地面车位,应征求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征求意见表业主签字有效。谢谢您的关注。
现在小区绝大部门业主还是会选择人车分离的,毕竟居住环境会好一点。
新城物业非常烂,如果是新城物业管理这个小区就完了,看看新城地产其它几上小区就知道了
湾上风华小区,房屋总数1515,停车位共1526,车位配比1:1.1。应该每户只允许买一个车位,多出的车位出租给本小区业主使用,对之前因各种原因没有买车位的业主以后从出租车位之中买一个,这个才能公平公正的保证每户都有一个车位使用。这个小区在二期还没有交房情况下,一期部分业主一户可以买几个车位,那么以后二期其他业主怎么办?
不反对人车分流,反对的是借人车分流为借口阻止业主进自己小区。在二期远未交房的时候,就把车位卖光,一期业主可以每人买好几个,另外还有众多投资客大包大揽车位投资。等二期交房时,可买车位已无,可租车位仅有人防工程的170几个,但二期交房户数770户,车位明显不够用的情况下,不开放地面车位。可恶的是,业主早上拿房,中午出去开通了水电,下午回来检查水电开通情况时居然进不了自己小区,这时,开发商美其名曰“人车分流”。。。那请把公摊的地面车位价款还给二期业主。大量车位被一期和非自主业主购入手中,二期自主业主根本无车位可用。
风华上品花园已无售卖车位,可供出租的人防车位仅有170个,但近几天二期交房业务却有770户,请住建局勒令弘阳地产和物业公布这几个数据:1.风华上品花园目前未买车位也未租车位的业户有多少户(按户数统计,而非按人头),并进行公示。2.目前可供出租和购买的车位(不含已售卖的车位)有多少个?3.目前可租可购车位数量小于未有车位户数的,物业不启用地面车位的合法合规依据,并给出无车位业主进小区停车的方案。4.上述三条新城控股和其物业做不到的,请住建局勒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将业主共有的地面车位归还业主使用。
湾上风华小区,房屋总数1515,停车位共1526,车位配比1:1.1。二期770户为什么只有176个车位?
支持人车分流,可是地面闲置的车位算在公摊面积里,业主掏了钱的,这部分损失怎么处理?做成绿化?还是退钱?

2018-12-16 22: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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