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南开发区东南邻里中心商住房的业主。9月20日我跟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当天在他们的诱骗下好心交出一把钥匙方便他们再次卖房。9月28日开发商给我打电话让我交出水卡电卡给,原因是他们找到有租赁意向的租客,我直接拒绝,因为房子还没办过户,我也没有收到开发商一分钱,以免引起大家不必要的麻烦。原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没想到,10月14号我去房子那边再想看一下,毕竟有点舍不得,却发现房子的门锁被换,房子被重新装潢,后询问物业,物业告诉我老早有人在里面做淘宝生意了。当天找开发商,不给任何答复,于是我报警,警方让我等通知。第二天约了开发商代表派出所见面,本来已经跟开发商代表协商好过户之前房租给我,租客用的水电退给我,本来这样我也就不计较他之前的行为了。但是后面又来一个开发商徐姓领导,直接说签过协议房子就归他们开发商所有,请问有法律依据吗?难道我手里的房产证是一张废纸吗?我一分钱退的房款没收到为什么这个房子就不是我的了?我想不通。后面我说了这个疑问之后,这位徐姓领导直接威胁我说不让她继续租就不允许我退房。迫于无奈,当时我只能委曲求全放弃她对我侵害行为的控诉。但是请问政府相关人员退房和开发商私自转租有必然联系吗?我退房是在东南管委会领导的见证下大家协商一致签下的协议。而开发商徐姓领导在没有办理任何退房手续,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偷偷将我的房子转租他人,事后还以不给我退房要挟我。我的利益谁来保护?我已经被逼的毫无办法,为什么明明我是受害者却得不到公正对待?为什么明明开发商的行为犯法却还能如此嚣张?我们平头老百姓的善良就是这么被高高在上的领导们肆意践踏吗?再说派出所,为什么我是报了警的,而坐在中间看我跟开发商协商的却是一个保安?保安懂法律吗?能帮我调解吗?就真的这么轻视老百姓的利益吗?如果保安能维护我的权益,那我报警是为何?现在我只求在我这件事上相关部门给我一个权威的答复,我现在害怕这个开发商,不知道他们又会用什么手段不给房款,开发商一直说他们几个亿,我们这个房子才几十万,但是就是这几十万却都是我们辛辛苦苦努力工作的血汗钱啊!而且我也打不起官司,打官司要时间,我们都在外地工作,根本不可能因为这件事耽误还要养家糊口的工作。开发商也知道我们不敢跟他打官司所以一直很做的出来。经过这件事我才深刻体会到再善良的人都会被一些没有道德底线的人逼成罪犯。房地产行业竟已如此让人心生悲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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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一下还是不需要处理了,我怕处理不了反而给我带来很多可怕的后果,所有人都不是我能得罪的。只愿真的能顺顺利利办完退房过户手续,从此再无瓜葛。还是非常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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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法人的老婆,你就知道了
2018-10-15 23: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