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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江上海城地面车位问题投诉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

2024-2-24 9:26:4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小区地面车位紧张,地下车位不对业主以及访客开放。
小区地面车位存在不合理租赁,业主长期租赁,不抽签摇号,造成没有租赁到车位的业主,以及后期购买二手房的业主无车位可租。
业主地面车位不够停,地下车位不对业主临时开放,造成南门路边都是违章停车,经常被交警贴罚单,小区内部停车混乱,楼道口,草坪都是乱停车。
个人理解,小区地面车位都是每个业主的公共区域,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根据什么让一部分业主长期租赁,请问这是根据哪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3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长期租赁的业主,是否侵占的其他业主的权力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联系物业确认,1、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业主可以租赁。2、地面车位租赁方式是否采取抽签摇号,可待新业委会成立后征求全体业主意见。3、小区地面车位收费是之前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通过实行的,车位费用于小区公共维修费用。感谢您的关注。
现在很多都公开抓阄的,可以要求物业配合。

2018-11-12 1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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