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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卫生院长采计备[2019]xm0454号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
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卫生院的委托,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卫生院土方开挖及挡土墙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编号:长采计备[2019]xm0454号(051)
1.2 采购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卫生院土方开挖及挡土墙工程
1.3采购项目内容:本工程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挡土墙建设(包括行政办公楼后面及新征收土地土石方开挖和挡土墙的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1.4 采购项目预算:39.65万元
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6合同形式:总价包干,原则上在完成设计图纸及相关采购说明所涵盖一切施工范围的情况下,不作量及价的调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各投标人须自行现场踏勘,考虑地质条件、设计要求等相关情况,综合评估相关风险。
1.7 工期:30(日历天)
1.8 其他要求:
1.8.1 土石方外运:本项目有三个意向性土方倾倒点,需供应商进一步落实,自行解决,开挖的土方供应商需及时运走,不得堆放于采购人场地,如供应商不及时运走,罚款金额1000元/天;开挖的石方供应商需及时运走、自行处置,也不得堆放于采购人场地,如供应商不及时运走,罚款金额1000元/天。
1.8.2 施工协调:因供应商施工不当与周边农户引发的各种矛盾,供应商与土方倾倒点的协调,供应商需自行解决,采购人概不负责。
1.8.3安全生产:因采购人出口通道较为狭窄,坡道急,行人较多,供应商需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3-5月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提供自证声明) ;
2.1.6 法人和授权代表资格: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 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必须具备的特殊要求:
2.3.1谈判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3.3.1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4 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5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未在在建工程担任相关职务,并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3.7 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2019年3-5月)社会劳动保障局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2.3.8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提供截图或登记)。
2.4 谈判供应商2018年纳税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等级(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在税务部门出具的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自证声明原件) 。
2.7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自证声明原件) 。
2.8 根据《宜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86)和《关于公布批资质监督检查企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未被列入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公示检查结论“不合格”的企业名单内。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8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5.1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15:00时(注:14:30 开始接受响应文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谈判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身份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且提供2019年3-5月的社保)及其身份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由公司工作人员接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或者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当拒收。
5.3 谈判文件开启: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组成谈判小组并由谈判小组开启。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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