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2017年10月14日带孩子在新区龙湖时代天街看电影,看到罗兰数字音乐学校的招生活动:198元四节课,本人可以明确当时没有说如果孩子不能到勤算是自己消费;之后于2017年10月20号左右开课,中间两次因为孩子身体不舒服,就打电话到该单位请假,但是当时没有工作人员说这样算是自己消费;2017年的11月22号左右,以为孩子还有两次课程没有上,于是带孩子去上课,结果得到的答复是:课程结束了,没有课程了;以及一张标注着是2017年的10月20日发放的纸张告知,商家说他们采取的是家长默认。为此我投诉到12345平台,结果答复是:打电话联系市场监督部门;我打了电话,告诉我没办法管。我问如果楼层超过三楼是不是算违规了,说归教育部门,结果我打教育部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我为了楼层是否可以开办教育培训,结论又是打电话给市场监督部门,而今天我打电话,接电话的市场监督部门人员答复是:她没有说过她们不能管,而是归教育部门!
我现在只想请问两点:一,究竟谁能管?二、没有去监管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三、之前听说过教育培训行业新规:培训结构面积不小于400平米(培训中心不小于200平米)楼层不得高于三楼以上,请问有没有人监管执行执法权?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由于我们缺乏投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无法开展调查处理,因此希望投诉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狮山分局消费维权电话0512-68414180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处理此事。【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7-12-4 10: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