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老旧,拟需原地翻建,请问翻建面积是依据原基建表,还是依据现在册农村户口人数重新批核面积.謝謝!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七都建管所确认,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吴政规字[2014]4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1.享有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对象是农村户籍在册人员。农村户籍在册人员的认定,由区相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农村户籍在册人员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及面积标准控制制度。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安排,大户(五人以上,含五人)用地面积200平方米,中户(三至四人)用地面积170平方米,小户(一至二人)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3.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翻建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谢谢您的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帮忙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具体地址(镇,村,几组),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吴江区七都镇
2018-12-5 16: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