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悦花园七区成立至今,业主的公共收益部分无收支明细公示,经多次与物业沟通,有关负责人答复业主,收益已经转交给了业委会。而业委会告知业主,由于业委会没有公共账户,现在都是在中海物业账户中代为保管。然而业委会前后多次向中海物业支出公共收益部分高达16万元,资金的流向问题从未向业主公示过。我们得到的回答是:这些事情是业委会内部与委员之间公示,不需要向业主汇报。对于公共收益的账目收支明细,中海物业和业委会一直遮遮掩掩,不肯公示。作为业主,我们就公共收益去向和使用情况,无法得到中海物业和业委会的任何答复。几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协助,给广大业主一个答复。为盼!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或者一年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公布物业小区经营性设施经营收支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非业主使用人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同时,根据《海悦花园七区业主大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审核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经第三方审计的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财务报告。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社工委已与业委会及物业多次沟通协调,请业委会督促物业就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定期公示。由于小区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如您存有异议,建议您可直接向所在楼栋的业主代表反映,由业主代表进一步告知业委会或者提交至业主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如有需要,您也可直接向业委会(18662158551)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支持支持大力支持查查,还业主一个明白
物业管理混乱,业委会不作为,业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确实,作为中海七区的一个业主,业委会从物业开支16万,从来没有公示,业委会主任是否涉嫌职务侵占,园区经侦是否需要介入调查,居委会,社工委是否要监督?目前职能部门根本没有说法,居委会说管不了,业委会自说自话~
现在的物业都是强势的。物业明明是业主花钱雇的管家,现在到好了,利用业主的家园赚钱(停车费、广告费、活动费、进场费、租赁费),表面说是收入与业主平摊,可这么多年,没有业主有收到收益,也没有抵减物业费。至于业委会,其实绝大多数的业主都不知道也不认识,且不少小区的业很会都被物业和谐了,和谐社会和谐好办事,身边好几个朋友的小区就是因为和谐换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
现在政府对物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了,相信会有相应手段与措施出来
希望有关部门能来管一管
《业委会》似乎成了监管空白地带,很多小区业主基金上千万,公共收益上百万,这个部分应该引起业主们重视。
业委会对业主耍无赖,对业主意见置之不理。主任态度恶劣!
2017-11-29 16: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