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
时间2018年10月13号11:20
本人2018年10月13日11:20 去位于南门路989号创意产业园物业的2号楼加班,由于物业在搞户外活动,约50人以上规模,禁止所在租户进去,注明:我租赁的办公室,我要去处理紧急事情。
特别说明
1、保安说区长在里面;区长在里面;区长在里面!!!
2、派出所离报警地约80米距离
第一次报警时间11:20
第二次催警时间11:36
第三次催警时间11:44
11:45举报12389(实名)
举报内容:
1:物业户外聚集活动是否报备公安。此次活动是否合法!
2:报警至现在12:15分依旧没有出警!请问是什么原因!请告知!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吴门桥派出所已经调查核实,当天诉求人开的车子是临时车牌,进入南门路989号创意产业园的时候,物管中心的保安禁止其进入,后表明身份后让其开进去,诉求人当时就进行投诉,后报110报警,吴门桥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此次活动是20人以下的聚会,不满1000人,无需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吴门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诉求人进行解释和沟通,诉求人表示理解。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有关上述反映的情况,街道相关部门已同物业进行沟通,协调物业同租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在此,感谢网友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
物业法是怎么说的?
2018-10-13 12: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