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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吴门桥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按物管条例指导工作

2024-2-22 22:49:2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世茂运河城尚运苑小区自2017年11月2日递交成立业委会申请。因当时街道负责指导工作的须*要求,尚运苑南北区是同一个尚运苑小区,共用一个物业公司,所以尚运苑南北区需要一起成立业委业。而2018年5月8日尚运苑已经公示业委会委员报名公告的时候,街道通知召开紧急会议。5月9日会上,街道接替须*负责指导工作的张**表示尚运苑南北区需要分开成立业委会,却不能提供任何相关文件。
在众多业主通过12345、寒山闻钟、市长信箱反映此问题之后,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据姑苏区住建局物管处朱科长讲,物管处特别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及物业公司负责人。提出了三个步骤:
1、街道应当及时召开相关人员座谈,拿出《物管条例》规定应当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来证明尚运苑南北区确实是分开独立的两个小区。
2、因之前街道工作人员的犯了错误,我们重点不是追责,而是改正,要把问题解决。
3、工作经验不足,应当按照相关条例、法规来尽快地接着把筹备业委会已经做完的工作继续进行下去。
这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举措!
5月23日,业主致电街道张**,他表示没有接到要出示文件的指示。后来业主讲是物管处朱科讲的,才说去收集一下资料。但张仍坚持尚运苑南北区要排队来成立业委会。并且和茂苑、翰河苑也是这样要求,分地块,但要排队来成立。这一点是符合《物管条例》相关的规定吗?
诉求:
1、请街道要求建设单位报送《江苏省物管条例》规定应当报送的相关资料。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目前为止,物来只提供了一份南北区共有的没有联系方式的业主名册。而尚运苑南北区一直以来都是共用一个物业公司;共用物业办公用房及办公室,业主缴费及办理事务都是前往北区的物业办公室;共用一个监控系统,一个监控室(南区东门门卫处);共用物管服务人员(保安、保洁、管家)……
2、尊重全体业主的意愿,南北两区共同成立一个业委会
3、一定要分开成立,那么应当依照条例,提供应当提供的文件证明。南北区既然是两个独立的小区,那么两个业委会同步进行,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并且符合相关条例。
4、街道工作人员工作繁忙,而南北两区业主已达成共识,有共同的诉求。南北两区共同进行,共同开会,同时发布公告,是可以大大简化工作,减轻工作量的。
5、即使南北区不能同时开会,但同步进行是很有必要的,只是这样增加了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而已。所以为什么之前一个业委会筹备得很顺利的时候,突然要求分开来成立呢?是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工作做了吗?还是条例上要求坚决执行?
如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仍一意孤行,既不了解相关条例,又不依照条例来指导工作,那请上级主管部门介入纠偏。
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尚运苑小区于2017年11月递交了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后,街道与当时物业公司王鑫经理联系,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章第八条的条例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于确定小区范围,按照当时世茂物业的王鑫经理提供的资料,尚运苑南北属于一个红线范围内,所以当时只要求成立一个业委会。在业委会成立期间街道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为了确保小区业委会程序的有效性,街道再次对小区范围进行确认,发现尚运苑南北两个小区均有独立的车库,独立的监控体系,独立的配套设施,街道再次与物业方对接,新上任的物业经理卓微微同志在查阅报备规划红线图时,确认了尚运苑因属于南北两个小区。所以街道为了不耽误尚运苑小区成立进程,及时通知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筹备组进行整改。吴门桥街道
是呀,前期的准备工作半年都过去了,突然来这么一出。有个真实案例,某小区南北分区,红线图分开,中间隔了六车道的马路,结果人家住建局要求成立一个小区,不允许分开。《物业管理条例》也说了,除了根据红线图,还好综合考虑建筑物规模、公用设备、公用设施等因素。条例上清楚写明,如果设施独立的话可以分开成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分开成立。难道别人的住建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南区两幢、北区4幢,物业公司,物管人员,保安、保洁都共用,而且小区业主有共同业主群,邻里关系非常好。就这么小的小区还一定非要成立两个业委会是不是太浪费资源了。 退一万步讲,街道工作人员说自己刚接手,业务不熟悉,就可以多工作中的失误既往不咎了。一个错误等到半年过后才发现,是不是相关人员能力水平太有限了。就算当时不懂,不懂可以问其他街道相同岗位的人呀,为什么拖了我们半年时间。结果一句业务不熟就搪塞过去了。半年时间,连一个物理区域都没法判定,这样的人员建议去跟岗学习,不能再由他来指导工作了,而且贵平台吴门桥街道张姓员工的投诉非常多,可见很多居民对他的功能能力有疑问,强烈建议换人指导。 再退一万步讲,南北小区要求分开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街道张姓工作人员要求我们按时间先后成立,不许我们同时提交呢,这又是哪门子规定,请问这又有相关文件吗?还是又是他对业务知识不熟悉,需要仔学习半年时间。请住建局领导安排有丰富经验,且工作主动真心为什么服务的人员来指导我们下面的工作。
街道回帖说,我们小区车库分开,监控分开。但是我们业主看到的就是小区编号连接、物业管理一套人马、物业办公室一个、水电交费一个帐户管理、小区组团、名称都一个,请问分在哪里,街道不能只片面听取物业意见,不听取业主意见,应该实地调查,而不是出了问题推托给之前的物业经理,说他提供的资料不对。难道物业经理提供的资料说成立一个业委会就成立一个,新来的物业经理提供资料说成立两个就成立两个。到时有什么不对也是提供资料的人不对,街道人员就不会审核资料吗,没有能力自己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判断吗?!
吴门桥街道管辖下的福星小区新业委会从去年7月份左右筹备到本月正式成立,历时将近一年,老百姓办些事情真的这么难吗?这帮老爷平时都在忙些什么?
我是刚注册没几天,发现一投诉这个吴门桥街道!回复都会扯进雷女士。估计这次还会。仔细看了关于吴门桥街道回复,除了住建局回复还比较让人信服!其他回复就是解释为何这样为何那样,侧面反映这件事上的工作不作为!工作好与坏不是自己感受,自认为,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 但,反过来想,投诉的同胞们,党成立花了多长时间啊,没有长征哪有新中国啊!实际上,街道领导在锻炼你们,磨练你们!不应该投诉!放心,世茂运河城居民,再过1年保证成立!
民声,社区文化建设如果街道靠物业肯定是徒劳,作为基层职能机构需要听取人民的声音如果只捂着耳朵或偏听那么机构形同虚设.
这个回复有回答任何问题吗?南北区是独立的监控?有实地调查吗?南北区是两个小区,资料报送了吗?南北区是否排队,是否符合相关条例?
请物业报送相关资料,证明南北区的物业用房是独立分开使用的,监控系统及监控室是独立的!!

2018-5-24 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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