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电瓶车老老实实的在我的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一个老太从马路边飞冲过来,险些把我撞飞。我电动车都被她弄坏了,她自己也骨折了。我第一时间拨打120 110.然后交警责任认定我有次要责任,难道就是我没有受伤吗?还是谁受伤谁有理?这个社会这么了?交警这么执法的?为啥别人的错误要我买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建议向该事故的具体承办部门详细咨询一下相关认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如果对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除外。
2017-5-27 20: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