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12月23号,我以被告身份被楼下因为吊顶多处发霉而告上法庭,起因是原告说我管子漏,我说不可能是管子漏在这僵持情况下引起了民事纠纷。然后法官按照流程先做第三方鉴定,其鉴定费用是本人先付(这是我第一个不明白的地方为什么我要证明我家不漏水),其鉴定结果为:现无漏水情况无法查明漏水原因,过了几天法院通知调节,法官调节结果为让我为原告回复原状我也同意了(因为又要涉及到第二次鉴定费用还是由我垫付,本人想大事化了),最后因为原告不同意,其原因是还没有查明漏水原因所以开始第二次鉴定。 后又过了半个月开庭宣判,法官说第二次鉴定结果是:现不漏水无法查明漏水原因,有可能是以前漏水引起。接下来的事情让我一脸懵逼,在法官说完鉴定结果后又说:没有查出来漏水原因但也要被告承担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我问没有漏水为什么还要我来承担责任,法官回答:没有漏水为什么楼下会发霉。我顿时呵呵呵,在我和法官的一系列辩驳下,法官说:现在两条路,一条我宣判你去评估中心评估原告损失后按评估价赔偿,评估费1000,第二条你去叫人把原告所有发霉处粉刷一下。在我愣了大概两三分钟后我问鉴定费用谁的,法官说:你输了当然你承担。随后我默默的回家了。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无话可说。
(2016)案号苏0508民初7461号,真人真事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本案纠纷系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调解结案。本院审理过程中,在举证责任分配和组织调解过程中,程序合法,并无不当。望网友理性对待邻里纠纷。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姑苏区法院
(2016)案号苏0508民初7461号,真人真事
怕遭人报复不多说
鉴定人员业务水平不行啊,找有经验的防水师傅也能说个一二三可能性出来。
比如吊顶里面有没有中央空调,管道会有冷凝水
2017-10-21 17: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