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灯村益民5组被承包种植葡萄的农田土地因规划改造被施工,引起村民不满,原因:葡萄棚老板赔到将近百万,村民却一分钱也没赔到,村民到村委会先书记讨个说法,从五月到七月现在,一直没有回应!请上级部门参与调查此事!给村民应有的赔偿!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提及的农田自2010年流转至集体,每年由村按规定支付村民流转费。根据规定,清租清退补偿款只对承包人实行补偿。【浒墅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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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棚老板要履约,按照合同给村民交清承包款,还要从政府赔偿款之中拿出一部分履行中止合约的违约赔偿金。村民还可以从建设占用一方,拿到土地占用补偿费用。这个村书记不作为。整个过程估计有私做、乱作为,几个月不解决村民的诉求问题,毛里有病了!
好像意思,这个是村集体的土地,收回去就收回去了是不会赔偿你们的。人家赔的是损坏葡萄棚的钱。
但清租清退后土地性质已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农田性质!因为被施工要建路建建筑物!农民都没农田了,就属于失地农民了!你说有流转费,那也是拿到2010-2017年这几年的,但以后会有吗?请对此情况下对流转费做进一步说明!
2018-7-29 08: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