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一、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向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工。二、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反社会保险法末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四、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第67条的内容规定。苏州汽车客运集团系国企背景的企业,我国为了适应发展现状,合理的解决因转型等问题带来的劳资纠纷特颁发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作为国企更应在新的法律实施后当带头守法,而不是带头违法。另作为劳动者,我们与苏汽存在劳动关系系产生在新的法律颁布实施之后,苏汽应当遵照法律规定合法建立劳动关系,合理分配劳动报酬,作为用人单位应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某些个人的一己私欲、中饱私囊;作为国企背景的企业更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为了国家的和谐、富强等国之大策作出应有的贡献,而不是将数千员工分成三六九等,将任劳任怨的员工当作傻子,将敢于维权的员工当作包袱推来推去。希望能够合理的解决我们之间的劳资纠纷。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一、现就您反映的“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反社会保险法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答复如下:1.根据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作为缴费基数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2.如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各项社保费,请你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本人工资性收入等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审计科反映,联系电话65236552。二、关于您反映的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我们已进行调查,目前正调查中。由于您没有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为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982039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我们4个人
徐**1386132****
朱**1386241****
顾**1595008****
郭**1381262****
2018-11-26 09: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