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问,合景峰汇一期地下非机动车安全问题相关部门老是避开问题回答,还说市民存在重大政策解读存在较大误解。根据“331”履职清单要求,“带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充电设施,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排烟设施,车库与楼梯间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火分隔。”本人学浅,和相关部门讨论一下这句话,如有不准确请匡正。“带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应该是主语,“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充电设施,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排烟设施,车库与楼梯间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火分隔”应该是并列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地下车库就应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排烟设施,车库与楼梯间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火分隔。如果相关部门认为我们对此条解读有误,请咨询制定“331”清单的相关市级部门,并将制定者的解释跟帖回复。想必制定者才最有解释权吧。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居民反映合景峰汇地下非机动车库的相关问题,合景峰汇地下非机动车库,由于先天建造问题,导致通风状况不满足消防条件,不允许任何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由于车库结构问题,无法通过整改达到通风条件,所以地下车库将不允许停放电动车。也就不需要在按照331要求,对可停放充电的地下车库安装喷淋装置等。合景峰汇地下非机动车库内不再允许停放电动车和充电。相城区元和街道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2018-8-27 11: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