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size=39.7755px]法律在行政单位面前就是个*吗 不遵守法律的共产党员代表 还算合格党员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阳山花苑老旧小区改造后,在社区召开居民听证会的基础上,由物业、社区居委会共同制定小区停车位分配暂行办法,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由于受车位数量实际情况限制,首先考虑业主的车辆,尽可能满足业主第一辆车,并相对固定车位。如有剩余车位,暂作为临时车位,将来优先满足未购买车辆的居民家庭(第一辆车车位),直至车位分配完毕,租户原则上不办理固定车位。【浒墅关经开区】
你没发现车位都是铺那种镂空的砖没?那是属于绿化的
路过!!!!!!!!!!!!!!!!!!!
牺牲绿化,改造车位,停车费也创周边之区之最。请有关部门给下说法,建林路阳山花苑一区总算要改造好了,业主对改造表示欢迎。但是在收停车费的问题上,我想咨询下,路面绿化改停车位,占的不是业主的公摊面积吗?为什么收费要按身份收费,对后来买房子的业主公平吗。物业这样的公告决定是经过投票了,还是业主“被”代表了。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后来买房子的业主。公摊面积是每个业主的公摊面积。买房子的就要90元一月。周边同样是买房子的小区,只要30元一个月。如果周边小区都是90,我们无话可说。
为什么不听业主的声音我们小区群有三千人为什么都不知道有这个听证会真是苍蝇想挣黑心钱什么办法都有政府什么便利都提供
苏价2014(85)规定,管理费上限50元,明确规定。
另外动迁小区的车位是属于业主的,所以物业不可以收停车费,只能收管理费。
2018-10-16 01: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