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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刷电子市民卡多扣费,多次投诉遭“苏州公交”微...

2024-2-19 4:45: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于11月19日下午5点01分在齐门站乘坐55路公交车,上车后刷电子市民卡,被扣款1.2元。11月该车正常投币为1元,刷市民卡优惠后应为0.6元。本人被多扣0.6元。发现后与司机反映,司机表示刷卡机是公司设置的,他无能无力。本人当时也没有多费口舌。0.6元的维权实在得不偿失。但考虑到既然是刷卡机设置有问题,自己以后和他人难免还会遇到这种困扰,当天就在“苏州公交”微信号进行投诉,附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请求加强刷卡机机器维护,出现问题及时提醒顾客,并退回多扣的0.6元。自己也提交了扣款记录等相关证明信息,本想小事一桩可以解决。至11月22日,该微信号回复,已上报公司对该车扫码进行检修,对于多刷钱的回复是“如有多刷钱的情况,请市民电话联系分公司退还多刷的金额”,并附了电话号码。本人觉得既然已经提交多刷钱的证据,公司也已经检修了机器,那么是不是多刷钱公司自己可以判断,应该及时退回多刷的钱,或者主动电话联系本人解决问题,无需本人再去跟分公司交涉。本来0.6元的维权就不是从经济角度出发,只是想反映问题并得到积极的态度而已,该公司的答复就是敷衍,增加市民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于是本人继续在该号投诉,并声明是公交公司的错误,应该由公交公司主动电话联系。11月27日,得到的回复依然是“如有多刷钱的情况,请市民电话联系分公司退还多刷的金额”,并附了电话号码。于是再次投诉,29日得到的答复依然是“如有多刷钱的情况,请市民电话联系分公司退还多刷的金额”,并附了电话号码。。。3次投诉回复字词都不改的,跟机器人无二。我想,假如我继续在该号投诉,结果还是一样的,只是浪费时间而已。我想,这已经不是几毛钱的维权问题了,而是该公司尤其是“苏州公交”微信号无视市民合理要求,敷衍应付的作风在作怪。或许,本人较真了,但道理是这样的。所以,本人在此投诉。要求,该公司和公众号主动联系本人,进行道歉。
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智能公司已经联系市民解释了情况,并退还了多扣的车费。公交公司已将有问题的刷卡机设备上报相关维修部门对该车刷卡设备进行检修,并更换新的刷卡机以防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公司也会持续关注修复问题。对于公众号答复的问题,公交公司已经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在做服务工作时需加强工作责任心,设身处地为市民的利益着想,在处理市民的投诉时,积极妥善的处理好相关的问题,提升苏州市窗口服务的形象。给您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希望您能理解。感谢市民对公交行业的监督与支持。
楼主反映的情况,我认为公交公司已经有价格欺诈的嫌疑,消费者很可能不会为了区区0.6元依法维权。建议楼主较真一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最近一直在用电子市民卡,没有再次发现多扣钱的问题。个人还是愿意相信那是当时那辆车的机器设置问题,是个例,但愿只是无心之失。无法释怀的只是该公司明明能一次性直接解决的问题,敷衍了事,以拖延时间和增加乘客维权成本的形式来回避问题。在此投诉,也是想要一个诚恳的道歉和积极的改善而已。
这种单位的脸已经算是好看的了,当然,该较真就较真,没事可以跑一趟他们的办公室,录音,拍视频,看他们是不是真的这么牛气
1.2肯定是机器设置的2元,6折后扣1.2
据楼主所述的情况,依我之见更符合不当得利的情形,而不是欺诈,即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侵权行为,所以,应以不当得利论处。
多退少补,应该较真.
感谢及时回复。希望苏州公交越来越好。

2018-11-29 1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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