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帝名园小区地下车位的问题之前已有好多业主投诉过你们的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现在开发商讲明目的就是要把一号车库全部做售卖处理,我们不想买车位的业主只能签订一份租赁车位到明年六月的协议,但是协议上的第八条摆明是霸王条款,(租赁期间,若甲方将该车位出售,甲方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后。本协议自动终止该租赁合同,乙方无条件返还所租地下车位给甲方,而甲方须退还已经缴纳但未使用租期的相应租金),另附照片在下方!我就想问问有这样的条款,我签了这种协议保障谁?就相当于我现在交了一年的钱租了车位,但是随时随地就可能被收回,我还不能得到任何补偿!这种协议只保障甲方利益,让我们消费者怎么签?请消协介入保障我们小市民的合法权益。另外我们就想知道开发商的230/月是否有物价局批文?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物价局了解,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230元/月没有超出300元/月的政府指导价。此文件网上亦有公示。
现在的物业真牛哄哄,关键是有关部门不作为
没有超出标准就可以随意制定在标准线以内任何的价格了?以后制定300/月我们也要乖乖缴费?请问费用标准是按照哪些方面制定的?
2018-12-9 12: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