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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吴中区市场监督局不作为

2024-2-18 20:35:5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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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3:57:46 | 只看该作者
地址位于金庭镇金庭路101-5号路口附近,有一家名为南都嘉美康平衡态健康体验馆。我于2018年11月20日举报该体验馆经营许可的事情。吴中区市场监督局于2018年11月26日回复,“该馆持有营业执照,名称为“苏州载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照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销售行为,未查见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行为,”。
据其营业执照显示,其经营范围为:销售: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监督局回复,经查:该馆持有营业执照,名称为“苏州载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该单位现场负责人表示,该单位只提供相关产品的免费体验活动,并现场出示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授权书、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销售行为,举报人如有确凿证据,请进一步提供,我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分局执法人员同时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请问市场监督局,1为什么该馆营业执照和挂牌抬头不一样?是否挂羊头卖狗肉!2该馆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何可以销售医疗器械,而市场监督局明知其没有,既没有要求其办理也没有要求其停业整顿,请问市场监督局做了什么?只是去看看!
国家三令五申要打击经营保健品,欺骗老年人的保健品,保健仪器的诈骗行为,这种保健品对老人的身体健康没有丝毫的作用,确严重影响着家庭合睦和社会安定,吴中区市场监督局明知此类行为却不加以查处,是否存在严重的不愿管,不想管的不作为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局收到关于金庭南都嘉美康平衡态健康生活馆(以下简称当事人)的举报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名称为“苏州载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在柏,发照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至于当事人门头为“金庭南都嘉美康平衡态健康生活馆”,该门头的设置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准,非我局权属。据了解,当事人在取得了广州平衡态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后,负责广州南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美康”高电位治疗仪产品的宣传、推广。另外,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当事人有销售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询问顾客是否在当事人处购买了相关医疗器械,顾客称并没有购买,他们只是在当事人处作体验。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相应医疗器械的销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也向我局执法人员陈述:目前只从事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以及对“嘉美康”高电位治疗仪产品的宣传、推广,并未从事销售活动,如果以后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活动,将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目前没有从事医疗器械任何销售行为。我局前期对举报人的回复中明确表示,若举报人能提供当事人销售医疗器械的合同、票据或者其它相关证据资料,我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感谢吴中区市场监督局的回复,我会一直盯着这个骗人的保健品。据了解,该店已经销售了超过30台电疗椅,如收集到证据,我会第一时间向贵局反应。感谢

2018-12-22 0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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