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2款中规定: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不得停车。请问吴中区交警大队:新蠡路、先锋路的慢车道宽度有四米吗?在不足3米的慢车道上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合适吗?你们为了考虑汽车停车的问题,你们为非机动车的安全考虑了吗?正因为在不足3米的慢车道上设置了汽车停车位,在高峰时非机动车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了!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为有效缓解当前突出的停车矛盾,先期在新蠡路、先锋路等道路两侧施划停车泊位。近期,辖区交警拟对上述两条道路的非机动车道按国标要求重新规划,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进行调整,以确保各类车辆有序和安全通行。同时,需要注明的是上述两条道路总宽度远不止4米,是可以施划小型车辆停放的泊位的。再有,行车道重新设置也有一个过程,希望您能理解。再次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8-4 1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