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岳阳市平江县虹桥镇九眼村11组65号村民魏珍仲,父母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母亲患有二十多年糖尿病及各种并发症,被全村评为精准扶贫户及无房户,到今年上半年仍然住的是土坯房,今年村干部说无房户房屋改建政府有一万到两万不等的补助,确实别人已经拿到钱了,千真万确,我家也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和向银行贷款十几万的情况下把房子改建了,期间村干部一直是说别人补助多少我家也是多少,等到这个月房子建好了,村上又来人了说我家没有,为什么不是无房户,不是精准扶贫对象的有,我家却没有,求彻查虹桥政府,谢谢!
魏珍仲先生:
您好,根据您重复反映的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单位已作出回复意见书,根据办理相关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您的新建住房的情况。您的原有住房为土坯房,其新建房于2017年4月份始建,2017年12月竣工,新建房屋占地面积约160㎡,因属于二层楼房,整栋住房面积约300㎡。房屋门面采用罗马柱建筑,建筑构造较为豪华。
二是没有享受到任何补贴的情况。2017年9月,根据《平江县脱贫攻坚安居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平办发[2017]27号)中对1-6人及以上户共4种户型及补助标准进行明确,并规定:“正屋面积100㎡、占地面积100㎡,为一层建筑,且三年内不再加高的,每户补贴2万元”、“正屋面积100㎡、占地面积100㎡,为二层建筑,且三年内不再加高的,每户补贴1万元”、“凡需要建房但不同意按规定户型进行单户改造的,按正屋面积100㎡、占地面积100㎡,不超过二层的标准执行”。为杜绝贫困户因超面积建房而加深贫困程度,我县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严格控制,并在方案中明确指出“杜绝建档立卡贫困户因超面积建房而形成新的债务”、“严格按照架设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建筑面积”。
《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平农危办[2017]9号)对以上政策再次进行了明确。
就调查核实情况,您反映的问题,在2017年落实有一定政策障碍。因您的情况比较特殊,虹桥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多次向县扶贫办汇报该情况,县扶贫办同意追加危房改造补助款,金额为1万元,但必须在2018年度重新根据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等一系列程序才予以落实。
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8-03-01 15: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