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步行街现在有乞讨人员,不知道是否是真的生活困难还是职业乞讨。希望政府能够解决,或安置,或禁止等合适的方式解决。不再出现这种情况。<br>
谢谢!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现在存在的乞讨人员”问题,中心已联系城管部门前往处理了。您所述的乞讨问题,是只有您说的时间段存在,还是平时都有该情况,如果是经常性存在的,可告知我们,我们会再次向部门反映处理。感谢您的关注!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民政局和城管局核实,现答复如下:步行街目前经常出现的乞讨人员约有2-3名,均为河南籍和安徽籍职业乞讨人员,子女都在本市务工,不存在露宿街头或流浪情况。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和《城市生活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2003]第24号部令)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救助管理站依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对于职业乞讨人员,相关法律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救助管理机构只能对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没有强制权利驱赶离开。日常工作中,救助管理机构每天都会组织人员进行街面巡查,对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劝离。在重大活动或重要阶段性工作期间,救助管理机构会联合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街面职业乞讨行为开展劝导、劝离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2017-9-2 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