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抗议苏州市车管所避重就轻,不负责任,明知错误,死不悔改!牙尖嘴利!
请车管所回答:
1,根据车管所的指示,“今后在苏州网上车管所公布相关公告及告知信息时,将使用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版本来进行公告及告知”。
既然以后都不用这个数据了,为什么不删除?为什么这么倔强!!!为什么这么倔强!!!为什么这么倔强!!!
泄露5000身份证和姓名如何解决?知道什么叫渎职??
2,根据你说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在互联网网站公布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请问这里面这里面只定义了最少时间,没有定义最长时间,你们打算公布多久?是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对于车管所在互联网上、报纸、电视等相关媒体上公告相关告知信息及留存时间,是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要求来工作的。在上一次的答复中已向您做了解答。对于已公告的信息,将做长期保留。公告信息是为了告知当事人在此时间段,驾驶证信息的相关情况,同时也可为相关公司对公司驾驶人的驾驶证相关情况有初步的审定和了解。我们公布的告知信息为规定性(制约性)通告,公告的内容在公告期间表示有效,不可以随意删除。
请管理员,将本条设置为不现实,请帮忙代为转达车管所,我也不想这样,你们泄露的我信息对我造成了伤害,如若将这个链接下,http://www.szcgs.gov.cn/news2.asp?id=2944我的名字用星号代替,我将永不打扰!并删除所有发帖,同时快递锦旗一面,请可怜一下被你伤害的老百姓把!生活都不容易!
是不妥号码基本暴露所有个人信息了名字也没隐藏建议起诉
2018-6-12 17: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