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政府工作人员帮忙审查香漫雅园物业是否违规:
1.明明买房时物业合同已经签了,拿房时还有签物业补充协议,我想增加的条款肯定不会是对业主有利的,另外发现也有很多懂法的业主拒签也拿到房了,这不就是物业明摆着欺负我们这些不懂法的,上面说以后停在车库的车被偷或者破坏,物业概不负责,试问一下,如果这个不负责,那每年交几千元以及30%的广告收入给他们,有什么用?
2. 拿房时发现电梯里已经有广告了,这部分的收入也没用在小区里进行明显的公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住建局确认,您所关注的香漫雅园物业问题,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十一条约定,双方可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的补充条款应当有利于今后管理要求公平合理,公共性收益业主大会未成立前由物业公司单独建账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公示。谢谢您的关注。
签署的时候并未详细告知我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就催着我们签了,这样的协议签署了还有效吗
便民信息员,我想请问下情况怎么样了,不要拖到后面不了了之了
这是在未告知改变项的情况下,重签新合同替换旧合同。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
顶一下,,物业耍手段,在不提前通知的前提下,让业主签署补充协议,,相关职能部门是不是要管管
不公平,不合理,不透明,甚至以不给拿房相威胁。政府不管吗?前期不管,任由物业肆意妄为。后面落的一地鸡毛,投诉增加,报警增加。浪费公共资源!
2018-11-9 10: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