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本人对于“《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苏府办〔2007〕234号)规定,沿街遮阳(雨)棚下沿高度不低于2.4米,外挑长度不得超过1.5米。”其中有不明白的地方还望解析。
问题:
1、雨棚整体长度是否可以超出墙上门洞范围?包括整个墙面覆盖搭设雨棚?
2、其中外挑长度1.5m是属于纵向长度,是否没有相关规定雨棚整体横向的长度?
3、诺是满足以上条件“高度不低于2.4m,外挑纵向长度不超过1.5m”是否可以满墙搭设?没有面积限定吗?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对于遮阳(雨)棚高度和外挑长度的规定主要是出于安全和美观的角度考虑的。原则上遮阳(雨)棚的横向宽度为门洞或窗洞的宽度加上合理的安装空间,墙壁部分不宜安装,更不可满墙搭设。同时,遮阳(雨)棚还需因地制宜,与周边环境和整体街景风貌相协调,按路段相当统一式样、色调、规格和安装位置。具体安装需求,请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咨询。
2018-9-7 16: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