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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蠡墅花园天华苑部分拆迁业主物业费收取相关问题咨询

2024-2-17 5:36:3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关于蠡墅花园天华苑部分拆迁业主物业费收取相关问题想咨询下:事情原由:去年物业收取物业费时提出拆迁业主不需要收取物业费由政府支出(政府与物业新签的3年协议),但是部分拆迁用户如果业主与拆迁时宅基地名字发生变更时,此部分业主物业费自行承担。建议及咨询事项:请问这部分由于直系亲属发生产权名字变更的是否可以与那些转卖的二手房进行区分?是否通过提供相关证明来区分进行?或者需要这部分业主提供什么证明?毕竟直系亲属产权变更那还是属于拆迁房,应当享受拆迁房的相关政策支持,而不是一刀切,这样做显得政府部门处理事情太草率一点都不去从人民群众实际出发考虑解决问题,与党的思想政策相违背!以上请相关政府部门谨慎参考,做出一个利于人民群众的决定和处理方案!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拆迁安置房物业费由政府负担,经二手房交易过户后的房屋物业费由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拆迁安置房物业费由政府负担,经二手房交易过户后的房屋物业费由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 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2018-11-4 1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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