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位于 工业园区青剑湖周边。公司有2个完全合法合规的餐厅,餐厅1 可以现场烹饪,餐厅2无法现场烹饪(无相关安全条件),只能外送就餐。2个餐厅相距 20米。因合同到期,餐厅2 餐饮公司撤出,造成了餐厅1就餐人员暴增。
餐厅1有意向将烹饪的饭菜放到餐厅1和餐厅2同时销售,但是相关执法部门却规定餐厅1烹饪只能餐厅1销售,不能再餐厅2 销售。 想请教一下,现在政府部门管的这么宽了么?在同一公司内,规定只能再餐厅1 销售有意义么??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你好,首先餐厅经营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确规定了经营类别和范围,未取得快餐配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不能向外配送的(网友可以提供具体的信息以便工作人员确认)。阳澄半岛
去餐厅1买了到餐厅2吃,看他们怎么办,外卖带走吃
自己法盲还要质问政府
不让在餐厅2卖,可以在餐厅1打了饭去餐厅2吃呀!!这也不行吗?都有2个餐厅的大公司了,不就多招2个清洁工的事吗?
2018-11-1 19: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