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石井镇的答复意见书存在严重虛假,我当时建房是按市区镇书面答复内容建设的,镇书记相关干部是口头承诺的我有【录音为证】,我家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全家在房屋实际居住了二年多,当时建房數日相关部门是默认的并没有出面制止,当时暴力强拆时,打伤拆迁户一人两处骨折,多人受伤,现在石井镇强迫我接受按娄星区副区长肖雄杰的[会议记录]安置,我们一直没有提出无理的过高要求,只请求按合法文件补偿,我所言一切属实,如有半点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2010年湖南省安邵公路娄底市石井镇谭家村拆迁户,2013年初建的安置房,全家仅一处房屋,在房屋里已居住了二年多,因娄底大道建设于2015年12月3日遭非法暴力强拆,当场打伤打残拆迁户数人。
二、现娄底大道于2016年底修成通车,从强拆到现在我们全家一直租住在外面,政府未给任何补偿。请上级领导尽快督促石井镇政府给予我们合法安置,谢谢!
网友“奔跑xqs”:
您好!
你在红网上反映的帖文已获悉,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娄底大道项目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合法项目,批准文号为〔2013〕政国土字2386号,用地总面积为3.2387公顷。征地范围为娄星区石井镇谭家村、祖师村、白云石村、三圭村、斗罡村。征地补偿标准为娄政发〔2012〕1号文件,其中斗罡村为规划区红线范围内,安置方式为安置房安置或货币安置;谭家村、祖师村、白云石村、三圭村为规划红线范围外,安置方式为异地新建(由业主明确为集中联建方式)
2013年12月31日,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娄底大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肖雄杰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门的会议,就安邵高速娄底连接线移民户安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议中明确安邵高速、娄涟公路原移民户的安置,一并列入娄底大道项目安置中,实行统规联建的方式,采取乡镇包干的模式,基地选址配合和支持,由娄星区城乡投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3日,石井镇人民政府根据《娄底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报请娄星区控违拆违办,协助娄星区规划分局对位于娄底大道控制范围内石井镇谭家村的违法建设实施依法行政拆除。所涉及的违法建设都是娄星区规划分局对娄底大道项目红线范围内违建进行了合法性认定,在《关于对娄底大道项目红线范围内涉征房屋合法性认定的函》(娄星规函〔2013〕24号)文件中明文确认了所涉及的拆迁户及土地面积,并出具了认定函。此次行动以娄星区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石井镇人民政府协同娄星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肖雄胜户在娄底大道旁搭建工棚大约40平方米属于违章建筑,因而此次拆除行动是依法行政强制拆除,娄星区规划分局有相关的具体材料。
2015年12月3日后,肖雄胜多次到有关部门及进京上访反映情况,石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娄底大道石井段项目指挥部多次与肖雄胜协商,但肖雄胜始终要求予以货币安置,多次向纪委反映,要求区纪委调查处理,后娄星区纪委调查并给予了肖雄胜答复,但肖雄胜不满意,并扬言要告区纪委的状,致使谈判协商无法进行。
2017年8月22日,娄底大道石井段项目指挥部再次组织肖雄胜协商,但肖雄胜提出几点无理要求:1、不要基地安置,要9万元每人的货币补偿。2、自家40平方米棚子里面有10瓶50年的茅台酒及清朝的家具要求赔偿,并有300件衣服(400元每件)要求赔偿,致使谈判无法进行。最后娄底大道石井段项目指挥部形成了如下处理意见:1、严格按基地安置政策落实,主体已建好,等附属物设施搞好移交移民户(该户11人,安置面积440平方米)。2、考虑到肖雄胜思想工作很难做通,娄底大道石井段项目指挥部多次报区领导吴来生同志,经吴来生同志同意,如果肖雄胜户11人不要基地,按基地成本价6万元每人进行补偿,基地由娄底大道石井段项目指挥部收回处理;肖雄胜户11人不要基地安置必须出具放弃基地申请报告。3、肖雄胜户可以按照娄政发〔2012〕1号文件当时肖雄胜建房是按市区镇答复意见建房子的,同时镇书记口头承诺先建房后调规,有录音为证,镇政府领导根本没与肖雄胜谈判过,肖雄胜从未说过什么茅台酒,清朝的家具等,这些都是干部李正雄徐君编制的,安置的基地合法的一户也没安置,只是把原本自己家有三层洋楼,规划局多次拆除的违建,现石井娄底大道指挥长李正雄徐君把违建户当合法建设安置了,中央巡视组督办,中纪委多次交办可区纪委办案干部严重包庇不追责违法干部,本人所说句句真话,如有半点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017-11-10 1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