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是投诉小区物业,今天我要投诉为业主们”谋福利“的鑫苑国际城市花园的业委会和业委会主任! 高新区鑫苑国际城市花园的业委会主任自小区业委会成立起就一直由某一个人独揽,很多业主自入住起就没有参加过选举和改选。如果此人在其位,为业主谋福利也就算了。结果,他却滥用自己的权利。
鑫苑北区去年搞监控改造工程,使用维修基金近百万。此事就是由业委会发起,并由业委会主任找公司来改造的。(这其中的猫腻大家都懂的)据说小区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在100万以下的,业委会就可以决定是否使用。(不知这个规定哪里来的)
今年,业委会主任又意欲改造鑫苑南区监控。据小区物业方说还是业委会主任找了个公司来改造,该公司报价136万,没有给出任何工程造价明细。由于,造价过高,引起广大业主反对。没有征集到足够业主们的同意签字,该工程暂停了。改造暂停一事,业委会也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了广大业主。可是,没几天,业委会又偷偷摸摸的要在小区挑选几栋楼搞监控改造试点。这样一来,工程造价低于100万,业委会主任不必征得2/3业主的同意,自己就可以拍板改造了。
此外,为了方便业主们交流,他建立了一个业主群,并以正式通知的形式让业主们入群议事。那么,这个群就是业主交流沟通群了,不是某个人所有了。可是,只要有人在群里对业委会的工作提出质疑和批评,他就把人踢出群去。
该位主任对于业主们一致呼吁改造小区坑坑洼洼的路面不理,对于业主们投诉物业方管理不到位不理,对于业主们呼吁要求物业公布小区公共收益,建立公共收益账户的大事推诿。这样的业委会和业委会主任究竟是给谁来谋利的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1、鑫苑国际城市花园业委会的组建和成立是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合法合规成立的,业委会成立资料在街道社管中心均有备案。2、依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业主意见及查勘结果制定使用方案、费用分摊清册。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提出申请的相关业主制定使用方案、费用分摊清册。(二)使用方案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并公示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表决和公示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鉴证;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直接由居(村)民委员会核实。(四)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其中:平江、沧浪、金阊区的项目由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受理初审,由市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他行政区域的项目直接由所在地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核。(五)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通知》(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或者书面要求申请人修正或者补正。(六)申请人取得《备案通知》后,按照已备案的方案实施维修,并持相关材料申请维修资金结算。其中: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维修资金的,由申请人向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结算;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由申请人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结算。(七)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在受理维修资金结算申请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审验相关材料后,将维修资金划转至相关维修单位,并将维修费用在使用分摊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专户中扣减。第三十七条住宅小区单项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人应当通过招标形式选择维修队伍;使用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人应当聘请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理;使用金额3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人应当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决算进行审价。3、关于小区监控改造的问题,经了解,部分业主家中频发盗窃事件,由于小区监控老化,无法清晰辨认盗窃人员,故部分居民提出使用维修基金进行高清监控改造。经前期业委会、物业走访签字,已有大部分业主同意进行改造,后因部分业主反对,同意的业主也有部分撤销了之前的意见。故暂时停止了该项目。后由于3幢、11幢、12幢部分业主仍然提出想要单独一幢安装高清探头,经业委会向住建局咨询,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故业委会及部分热心业主积极协商方案,准备在确定方案后进行公示并上门征求3幢、11幢、12幢全体业主意见。但仍有部分业主对此持反对态度,故目前该项目并未开展。4、关于公共收益的问题,经实地了解并查验了以往公示的照片文字资料,物业公司按照规定每半年对小区公共收益开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5、关于小区路面破损的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工程项目比价,近期将开始对路面进行维修,此项工程将从小区公共收益中进行开支。后续情况街道和社区也将积极关注此事,继续保持与业主、业委会、物业之间沟通交流。【枫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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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鑫苑国际城市花园业委会的组建和成立是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合法合规成立的,业委会成立资料在街道社管中心均有备案。
2、依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业主意见及查勘结果制定使用方案、费用分摊清册。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提出申请的相关业主制定使用方案、费用分摊清册。(二)使用方案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并公示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表决和公示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鉴证;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直接由居(村)民委员会核实。(四)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其中:平江、沧浪、金阊区的项目由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受理初审,由市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他行政区域的项目直接由所在地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核。(五)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通知》(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或者书面要求申请人修正或者补正。(六)申请人取得《备案通知》后,按照已备案的方案实施维修,并持相关材料申请维修资金结算。其中: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维修资金的,由申请人向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结算;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由申请人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结算。(七)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在受理维修资金结算申请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审验相关材料后,将维修资金划转至相关维修单位,并将维修费用在使用分摊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专户中扣减。第三十七条住宅小区单项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人应当通过招标形式选择维修队伍;使用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人应当聘请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理;使用金额3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人应当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决算进行审价。
3、关于小区监控改造的问题,经了解,部分业主家中频发盗窃事件,由于小区监控老化,无法清晰辨认盗窃人员,故部分居民提出使用维修基金进行高清监控改造。经前期业委会、物业走访签字,已有大部分业主同意进行改造,后因部分业主反对,同意的业主也有部分撤销了之前的意见。故暂时停止了该项目。后由于3幢、11幢、12幢部分业主仍然提出想要单独一幢安装高清探头,经业委会向住建局咨询,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故业委会及部分热心业主积极协商方案,准备在确定方案后进行公示并上门征求3幢、11幢、12幢全体业主意见。但仍有部分业主对此持反对态度,故目前该项目并未开展。
4、关于公共收益的问题,经实地了解并查验了以往公示的照片文字资料,物业公司按照规定每半年对小区公共收益开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5、关于小区路面破损的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工程项目比价,近期将开始对路面进行维修,此项工程将从小区公共收益中进行开支。后续情况街道和社区也将积极关注此事,继续保持与业主、业委会、物业之间沟通交流。
【枫桥街道】
请问业委会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很多业主不知道?是选举的吗?选举达到法定人数了吗?你们拿出证据来公示一下。
这样也算处理了?我觉的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只是给了一堆文件,如果真的能严格按照文件做得话,也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2018-6-19 09: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