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张图片大家就懂了,一张灭火器的图片,位置是某个地下车库,因其他两张图片太大,无法上传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正正能量传播”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了解,小区物业近期已经对小区布点灭火器进行更换和冲装2339只,目前尚有300左右正在冲装轮换中,图片反映的灭火器经查可能是在20幢地下车库,接报后已经按照规范整改到位。琴川街道已经要求物业按照消防要求规范消防设施配置,扎实落实消防措施。小区物业也表示虚心接受对其工作中不足的批评,同时举一反三,强化消防设施配置和巡回检查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感谢您的关注。
而且还不是一个灭火器,我现场看到有两个已经在红色区域,扔在地上,如地下车库发生意外情况直接使用,造成更大的损失物业负责吗?检查工作是不是真到位了
“正正能量传播”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小区物业近期已经对小区布点灭火器进行更换和冲装2339只,目前尚有300左右正在冲装轮换中,图片反映的灭火器经查可能是在20幢地下车库,接报后已经按照规范整改到位。琴川街道已经要求物业按照消防要求规范消防设施配置,扎实落实消防措施。小区物业也表示虚心接受对其工作中不足的批评,同时举一反三,强化消防设施配置和巡回检查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的关注。
“米奇老鼠”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法院、高新技术开发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该案件已于2017年12月11日审结,您于2017年12月13日交纳了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物业费30343.62元。现就其提出的有关诉求答复如下: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到位、存在瑕疵为由抗辩主张减少物业费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业主举证证明因物业公司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给其造成客观实际损失的,物业管理费可适当减少。故您提出的苏州悦华置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有证据证明因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给业主造成客观实际损失的,可向物业公司主张减少物业费。关于您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也可直接到湖东社区或东南街道物业科直接反映,以便于下步告知物业服务公司,更好的提高服务。
感谢您的关注。
你怎么把其他回复放我这里啊。?我这边看他们后续是不是这样做了
2017-12-18 1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