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2次投诉华衍水务对水价的一视不同仁,现华衍水务搬出(((2017年吴价发【2017】24号文件中关于执行居民水价的定义包括:纯居民生活用水、各类学校教学用水、民政福利院、养老院、部队战备、训练、执勤、生活保障用自来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商业、经营服务、建筑行业、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等用水用户。综合以上因素,居民住住宅出租房不在非居民水价的范围,不能参照非居民水价执行)))。把责任全部归结于政府的政策,然发现华衍水务认定居民住住宅出租房不在非居民水价的范围,不能参照非居民水价执行是企业个体认为,并不是政府认定。作为出租户有准租牌子,并每月收取租金,可以认定经营服务,为什么不能享受非居民生活用水???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区华衍水务公司已关注。根据苏州市吴江区物价局文件(吴价发【2015】106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阶梯价格制度。以户籍人口4人(含4人)为计价单位,以年度为周期,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16立方米;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可凭户口簿(本)、居住证或所在街道(社区)证明,经供水企业确认后每增加1人,每人增加年用水量54立方米进行调整。其中居民住宅用于出租的出租户,也可以办理人口增加。居民出租户可携带房屋产权证、户主身份证、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租户居住证至我公司当地客户中心进行办理(如非户主办理,请另携带授权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如居住证地址与用水地址不符,请至用水所在地社区开具社区证明)。2017年吴价发【2017】24号文件中关于执行居民水价的定义包括:纯居民生活用水、各类学校教学用水、民政福利院、养老院、部队战备、训练、执勤、生活保障用自来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商业、经营服务、建筑行业、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等用水用户。综合以上因素,居民住住宅出租房不在非居民水价的范围,不能参照非居民水价执行。今后如遇其他用水问题,敬请关注我司微信公众号“吴江华衍水务”绑定水费户号、户名可了解水费情况、自助报修以及最新资讯或优先拨打我司24小时服务热线63631616,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而温馨的服务,谢谢!
2018-4-12 16: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