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巴城龙潭湖村天意美羊绒厂利用商业地产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业生产活动,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村民进出道路,无人管理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巴城镇答复:经了解,天意美羊绒厂所租用房屋位于古城北路东侧,该地块为昆山市阳澄湖房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依法受让取得,并于2007年10月转让给昆山市品森绿色工程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2016年,天意美羊绒厂向品森公司租用该楼房3、4两层,用于服装生产加工。根据现行有关用地政策:一、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第七条和十四条“鼓励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利用存量房产兴办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可实现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现有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5年期满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4号)第七条:利用存量用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互联网+”等,在5年内可保持原用途、原用地方式不变。三、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6〕161号第二十四条:改革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落实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供地政策,对依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建设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众创空间、研发科技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民间投资项目,在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之规定。综上所述,天意美羊绒厂租用昆山市品森绿色工程有限公司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现行有关用地政策。针对诉求人反映的车辆事宜,我镇交警巴城中队已指派巡逻人员走访该企业,宣传文明停车,并要求巡逻人员加强对该路段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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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6 09: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