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等系湘乡市育塅乡白杨村欧家冲及朱家滩组村民,因原湘乡市育塅石料有限公司(现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露天碎石场近十年来大量开采片石加工,给我村村民带来极大影响,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污染环境,公路,寻求碎石场解决没有结果,特具报告,请求政府各职能部门予以调查核实并解决。
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碎石场在距离居民区不到两百米处(近的不足一百米)进行爆破,对村民房屋震动极大,致使房屋上瓷砖掉落,墙体开裂,屋瓦破碎,房屋长期漏水,严重影响村民的日常生活,爆破时飞石满天飞,严重危机村民的生命安全,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露天采石场存在的诸多违法违纪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 环境污染严重
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片石开采致使灰尘飞扬,青山绿水尽披“银装”,因该公司大量运输碎石,将我村一条长达六公里的公路压坏,天晴灰尘飞舞,雨天泥浆四溅,如此环境严重危害村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只顾追求经济利益,从未采 取任何保护措施保护我们村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二、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长期开采,山坡变峭壁,曾经的山坡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高达七八十米的悬崖峭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爆破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采石场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露天采石场必须与居民区、工厂等建筑物与公路、输电线等公共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中与居民区的可视直线距离必须在500米以上,对不符合标准的矿山企业,相关部门将不能设置新矿山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在距离居民区不足两百米的地方进行爆破,政府安全管理单位是否实地勘察过,又是根据哪条法律批准下发的证件?该单位在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设施而进行生产,对人、畜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是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对法律的无视,还是发证机关对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放纵?
三、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长期霸占本用于我村欧家冲和朱家滩组供电的变压器,从而导致我们两个组长期不能正常用电。
四、湘乡市韶阳石料有限公司对邻近村民合理诉求敷衍了事,对上级部门的监督阴奉阳违,查的来了停工待检,检查的去了我行我素。
特此附图一张(湘乡市育塅乡白杨村朱家滩组、欧家冲组全体村民的亲笔签字和手印)
村民应该进行房屋鉴定,确定为爆破所损要求其赔偿!
网友您好,
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湘乡市韶阳石材有限公司由原湘乡市育段石料有限公司变更而来;
2该釆石企业的形成由来已久,相关手续齐全;
3湘乡市韶阳石材有限公司自2016年8月9月接管以来,至今未开工釆石;
4该公司正在进行釆石区规范,我乡将加大对该企业全方位的监管力度。
育塅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1日
有政府庇佑,百姓还有什么好说的?这样的举报还有什么意义?
2016-12-08 14: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