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党领导:本人叶* 于2017年11月4日在太仓新区建业路 新舟.新沪紫郡看上一套121平米的房屋当时提出我收入证明不达标的顾虑,销售当即表示这个问题很简单,随便找个公司盖个章就好了!在销售极力的鼓舞下,我在当月18号开盘的时候定下了一套房(**栋***室)并付了两万元的定金!销售让我准备的材料我已于2017年11月23日全部准备齐一并交给了当时的销售!1个月过去了购房网签资格一点动静都没有!然后我口头上提出过想退房的想法,但是当时销售说资料已经提交上去正在帮我办理购房资格网签并且已经进入终审阶段故退不了!期间让我拍了一张我的社保卡的照片并找我要了社保查询网站登录的验证码!之后就让我等资格审核通过就没理我了!直到2018年3月25号开发商才给我打电话问我房子买不买?社保清单是否需要提交,又说贷款利率上浮了20%,我当天下午就来到楼盘销售处,我说该交的资料我都交了,你们拖到现在是什么情况?这个上涨的20%的利率你们承担?他们回答是之前卖我房屋的销售离职了!然后我就说既然这样那就把定金退我就算了!他们不同意然后说我的资料已经进入终审就代表资料没有问题!让我回家等消息!今天我打房管局电话查询才知道他们是2018年3月25号才递交的资料!只是现利率上浮20%本人贷款利息要多付10几万!这个本可以避免的只是因为新舟.新沪紫郡的销售人员没有帮本人递交资料才导致的!故本人要求退还定金,经过多次和开发商协商也找过消协调解始终达不到意见一致,2万元对于我们这种普通务工人员也是一笔不小的钱,赚钱实属不易!希望政府政府能帮忙解决一下!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马大哈一号”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住建局答复如下:接到信访后,我局已与开发商进行了联系,其认为由于你的延期提交相关资料导致没有及时上报资格审核。目前你提供了相关资料已经通审核,并根据你自身情况决定购买商品房。您如果对上述情况有异议,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可按当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主张您的诉求。
新湖的房子不值得买。
你要想拿回钱是难上加难,何况已经提交资料了,上次我付了定金就隔了4天,因为当时介绍房子时有问题要退掉,前后折腾了一个多月才拿回钱。你这个情况估计很难
本来是准备买的!但是销售不送资料导致现在利率上浮这么多!
没办法啊!只有新湖那边便宜!我们农民工子弟也没多少钱!只能买在新湖!
今天上午去和他们谈了一下!我资料什么的的确是给他们了!但是他们送资料的时候让开发办弄丢了还是什么意思!反正就是不退!让我去走司法程序!
他们说我是今年2月份才交给他们资料的幸好当时我拍有照片能证明我确实是11月份交的(社保资料上有日期)并且我这边还有上次去谈判的录像也能证实我之前确实是把资料交给他们了!
问题已经解决感谢政府请求管理员删帖
2018-4-18 22: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