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科天籁城的业主,金科销售打电话来说一家可以买2个车位,我们小区停车位配比是1:1,像这样销售车位有没有侵害没有买车位的业主权益?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金科集团苏州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住建局、市物价局于9月18日联合出台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三条第10款规定:小区房屋全部交付满六个月后,建设单位在征求未购买或受赠、承租汽车停车位(车库)业主需求意见,并满足其购买、承租1个汽车停车位(车库)需求后,有未销售、出租的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有1个车位或车库业主出售或出租,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小区业主的车位使用权利。我局已要求金科公司加强车位的租售管理,满足小区业主的车位使用需求,并做好相关业主的解释咨询工作。【高新区住建局】
金科已经交房满6个月,按照9月18日出台的新政,满了6个月即可向已有一个车位的业主销售第二个车位。当然你没有车位你可以去买啊
别指望1:1了。
有的人买两个,地下部分人防的不能出卖,地上预留部分作为临时车位。
所以最终都是不够的。。。。
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金科集团苏州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住建局、市物价局于9月18日联合出台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三条第10款规定:小区房屋全部交付满六个月后,建设单位在征求未购买或受赠、承租汽车停车位(车库)业主需求意见,并满足其购买、承租1个汽车停车位(车库)需求后,有未销售、出租的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有1个车位或车库业主出售或出租,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小区业主的车位使用权利。
我局已要求金科公司加强车位的租售管理,满足小区业主的车位使用需求,并做好相关业主的解释咨询工作。
【高新区住建局】
金科没有征求未买车位业主的意见!直接对外销售第二个车位,请有关部门调查。
这个政策中的征求的要求很模糊,但开发商肯定不会一家一家打电话,问还没买或还没租的业主要不要买或租,估计是在哪个地方贴了张公告就算走完征求程序了,你只是没有看到公告而已。
2017-12-10 15:34:19